龙宇股份(603003)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于2024年12月16日被证监会

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

在2019年4月26日到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龙宇股份(603003)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龙宇股份(603003)于2025年1月25日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8,011.87万元-23,640.58万元。

此外,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上实发展、广州浪奇、巴士在线、延安必康、长园集团、工大高新、大东南、中毅达、怡球资源、北京文化、沙钢股份、德威新材、超讯通信、宏达新材、天顺股份、美晨科技、创意信息等案件。


龙宇股份(603003)已被立案调查,投资者可继续索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