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敏
2024年8月16日,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股票代码:603517)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400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而遭受损失的股民将有权依法进行索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绝味食品被证实违反此项规定,股民的索赔诉求将在法律上具备坚实的支撑。初步判断在2024年8月1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8月16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绝味食品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