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余以墨

刚刚过去的周末,多家上市公司纷纷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不乏有将被“ST”的,也有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东方集团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3月16日晚,东方集团公告称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连续三年年报财报造假,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拟被监管罚款超千万。同时因其违规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后续收到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等待被做出终止上市决定。

21年4月30日-2024年6月2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6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

国旅联合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月15日,国旅联合披露公告称公司于3月14日收到江西4月30日-2023年12月21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报名索赔。

据事先告知书,国旅联合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中,业绩承诺方承诺的净利润未达标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或可提起诉讼挽回投资损失。

华闻集团年报造假拟被罚

同样于3月16日,华闻集团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海南证监局查明,华闻集团采用总额法确认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天津掌视广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的互联网广告代充值业务收入,造成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而导致华闻集团披露的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直至2024年4月30日,华闻集团发布公告,更正了相关会计差错事项。针对上述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海南证监局拟决定对华闻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纷纷被罚。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3月18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华闻集团”变更为“ST华闻”,该公司的违规行为将难逃受损投资者的索赔。目前维权征集正式开启,于2022年4月27日-2024年4月19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4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即符合索赔条件,可报名参与索赔。

中青宝信披违规领罚单

3月16日,中青宝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该公司是于去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监管查明公司存在两项违法违规事实,其一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二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具体来看,2019年至2021年期间,中青宝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导致相关报告虚假记载。此外中青宝及其实际控制人不晚于2024年4月19日知悉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证券法》规定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实控人为避免影响中青宝及其关联公司融资等,共同要求中青宝暂不披露。至2024年7月26日,中青宝才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依据处罚事先告知书,现符合以下任意区间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

(2)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7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进行索赔登记,区间仅为律师团队认定,最终区间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注意!四家上市公司被罚,您的损失有望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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