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时间段内持有股票的投资者都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然后由证监会代表这一时间段内持股的股民统一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或者发起诉讼,以减少投资者索赔时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冯先生曾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自己因银广夏造假

无独有偶,也有投资者参与了光大证券

难道上市公司造假之后还需要投资者通过司法诉讼来要求赔偿吗?难道不能制定一个更加合理的业务流程吗?例如键桥通讯既然已经被证监会认定属于造假,那么何必还让它继续在市场上交易,直接停牌由大股东和上市公司按照历史最高价全部回购股份,然后公司退市也就算了,如果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全部资产都不足以赔偿其他投资者,那么可以把大股东的股份转卖给其他需要壳资源的非上市企业,非上市企业借壳上市,并负责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最关键的环节就是,一旦认定上市公司造假,那么立即停止交易,要保持投资者持股的现状,不要让股权发生改变,这些持股者就是需要获得赔偿的股民。

如果这样直接退市太偏激,至少也应该由证监会确定哪些投资者可以申请索赔,然后由证监会作为原告,法院起诉造假上市公司,这样的

本栏认为,上市公司不造假是上上之选,但是谁也没有办法完全阻止上市公司的造假渠道。那么能不能退而求其次,让造假的上市公司承担巨大的赔偿压力,让中小投资者可以坐在家里不花一分钱就能得到赔偿金。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减少上市公司造假的数量,也能最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如果让投资者索赔花钱费力还达不到效果,最后可能会导致大量投资者放弃索赔,从而减小上市公司的造假成本。


索赔上市公司能不能简单点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