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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计应赔偿上述投资者合计损失5041.12万元。

近日,浙江聚力文化(002247.SZ)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投资者索赔事项的进展。相关公告显示,针对冯志芳起诉公司、余海峰、姜飞雄、禹碧琼、薄彬及胡皓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

法院判决书所认定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和基准价以及应扣除的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因素比例、已签订调解协议等因素,预计应赔偿上述投资者合计损失5041.12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其中的464名投资者签订调解协议,已支付的调解款金额为4620.75万元。

公告强调,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已将上述预计的损失5041.12万元计入2024度财务报表当中。上述预计的损失金额为公司根据现有资料测算的结果,如后续新增同类索赔主张或公司向投资者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公司预计的金额不一致,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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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披露投资者索赔案进展:已支付4620.75万元调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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