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银江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于2019年4月19日至2024年9月1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银江股票,并在2024年9月1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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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司公告,*ST银江及相关责任人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其中,《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主要违规事项包括: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未按规定披露、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的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上市公告等相关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等。在《警示函》中又揭示了*ST银江存在会计差错及信披不准确、财务内控不规范、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公司与控股股东存在人员混同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违规事实,*ST银江股票自4月16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银江违规问题逐一曝光 律师提出两类受损投资者可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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