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萧峰

2025年4月3日,宁科生物及其相关责任人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宁科生物在2022年通过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虚增营业收入7659.41万元、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46.59%,这一行为致使其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公司还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以及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等重大事件。不仅公司被处以高额罚款,包括实际控制人虞023年4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早在2023年6月1日,宁科生物就发布公告称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宁夏证监局查明,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诸多严重问题。子公司增资计划进展未及时披露,投资者无法掌握公司业务关键动态,难以做出准确投资决策;重大诉讼事项被隐瞒,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未及时发布,而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判断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参考,这导致投资者在信息不对称下做出错误决策,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时间推进到2024年10月30日,宁科生物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两份《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随着调查深入,2025年2月15日,公司及虞建明收到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如今,这起事件迎来重要进展。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宁科)于2025年4月1日发布《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中科新材增资计划进展情况、重大诉讼事项、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事项,黄彪等72名股民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法院对这72个案件作出判决,要求ST宁科赔偿黄彪等72名原告投资损失合计10384011.37元,公司还需负担案件受理费合计152883.00元。目前案件处于审结未执行阶段,*ST宁科为被告方。从财务影响来看,2024年公司已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计提预计负债616.99万元,2025年根据判决结果补提诉讼费用等436.70万元。这一判决结果为其他受损股民带来了信心,也进一步凸显了法律在维护证券市场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然而,*ST宁科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容乐观。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19.27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17.28亿元,涉诉债务规模达18.30亿元。除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活性炭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外,公司及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尽管中科新材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冻,但公司严重缺乏偿债资金和流动资产,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负面影响,已具备破产原因。

目前,宁科生物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tz315-wh)。报社将组织专业的团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的一站式咨询服务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


宁科生物信批违规被处罚,股民索赔已有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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