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萧峰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虚构销售与服务合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300013)曾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
2023年4月27日,新宁物流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5号)。
经查明,2015年8月至2021年12月,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系新宁物流全资子公司,贵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和重庆亿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广州亿程全资子公司。2018年,贵州亿程通过将视频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置换服务合同伪造成销售及服务合同,虚构车载终端销售及服务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95,858,939.32元。2018年,重庆亿程通过虚构软、硬件销售合同和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销售与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9,261,561.57元。上述两家公司2018年合计虚增收入105,120,500.89元,占新宁物流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10.06%。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新宁物流相关违法事实主要发生在2018年,经公司测算并与审计机构初步沟通,公司2018年至2021年财务数据涉及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其中2018年度需重新出具审计报告。经初步测算,2018年至2021年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
涉及多起诉讼,受损股民尽快维权
据悉,公司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58.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57%。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