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下降,罗普特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财务造假行为,误导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凡是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买入,并且2023年5月17日收盘时
时点为标准,对前述项目进行了收入确认。
但事实上,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罗普特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同时,除按照供货协议约定交付相关商品外,罗普特还须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组织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增2021年营业收入1.12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5.42% ,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2074.74万元,占 当 期 披 露 金 额的 20.41%;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7310.09万元,占当
资料显示,罗普特成立于2006年,主营业务是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安防视频监控产品的开发和销售、运维及其他服务等,公司于2021年2月在科创板上市,而上述虚增营收和净利润的情形也涉及公司IPO时期,这也就意味着其上市前就开始进行财务造假。
度、2021年三季度、2021年年度、2022年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2022年年度、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导致本次差错更正的主要原因系:公司 2020 年四季度、2021 年部分产品销售项目按照产品交付确认收入,经公司自查自纠,公司在部分产品销售订单交付后,额外提供技术与工程服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以“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方式对该部分3.25亿元,根据公司的解释,上述收入仅仅是未到终验节点尚无法确认,但是直到2023年半年报相应调减的营收尚未全部确认。
据罗普特公告的半年报显示,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亿元,同比增长97.42%,净亏损3795.49万元,扣非后净亏4305.4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2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为9861户,较上期减少1.36%。符合条件的股民可发送姓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