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交所在官网发布了对ST起步(603557)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公告显示,ST起步以虚构采购、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警示函》查明的情况,时任董事长章利民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总经理周建永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陈章旺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剑军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ST起步及章利民、周建永、陈章旺、吴剑军予以公开谴责。此外,上交所要求公司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ST起步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因虚增营业收入等业绩数据,已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责令公司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7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罚款;并对时任高管周建永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章利民、陈章旺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由此也引发了大批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
损失。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凡在2019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起步股票,并在2021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有机会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11)报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