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投曾在2022年12月29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海投存在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和股权转让等相关事项。其中,ST海投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累计为关联方35.8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但公司均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担保事项。
鉴于上述事项,证监会对*ST海投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由此,引发了部分投资者向公司提起索赔。
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仍将继续推进,上市公司退市不影响投资者对其提起诉讼的权利。
综合目前情况判断,于2017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海投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可通过公号“”(:11)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