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索赔最新进展
2022年7月,北京金融法院已受理部分股民投资者中公教育索赔立案。
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 号)。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 号)。
1、002607中
2、向上市公司索赔是您的权利,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偿您的损失,您需要
3、股票索赔也有诉讼时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股民请在诉讼时效内参与索赔。否则,错过了诉讼时效您再提起诉讼也将败诉。
02索赔背景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披露,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中公教育及其子公司北京中公、中成置地与关联方陕西冠诚、北京创晟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辽宁瀚辉之间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共计 1,232,395,000 元,其 中 2019 年、2020 年分别为 196,335,000 元、1,036,060,000 元,分别占中公教育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65%和 30.19%。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4〕54 号)第五十一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3 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8 号)第三十 八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四十条的规定,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其与陕西冠诚、北京创晟、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辽宁瀚辉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但中公教育未按规 定对上述情况进行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03
021年12月1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2月1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公司股票,满足前述条件的股民投资者有望获得股票索赔赔偿(最终以法院判定为准)。
选择全风险收费。固定收费通常为索赔金额较大的投资者朋友选择。索赔金额5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建议选择全风险收费。
04索赔所需资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单只股票交易对账单(对账起止日期:第一次买入该股至卖出所有该股期间,目前仍然持有的打印至当日)。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查询(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都可以,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
股民只需去券商打印交易记录、账户信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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