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

3月15日,网上公开

  以下为部分发言实录:

我做证券市场这几年,其实我们这个行业好多都是老股民,我今天可以在这里说一下,我可能是目前在座的大家里面应该是最老的一代股民了,我在1991年就开户了,不仅开户,还加入了证券公司,经历了马甲的时代。我不仅穿过马甲,我们今天用的一些股票交易的软件,我当时也是重要的参与者,甚至某些方面我也是发明者,因为我当时是最早从事证券交易系统的开发。我不仅能够体会到股民的苦,而且我还能体会到做法律工作的不容易,因为我做了三十年的证券行业不过几千,但是损失的股民有几万、几十万,除了康美或者是紫金存储诉讼,大家全部获得赔偿。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真正参与赔偿、得到赔偿的比例,在可以获赔的范围里是极其小的。

我今天加入这个平台,在此一起呼吁,大家一起来,平台也好,甚至政府、证监会,要做宣传工作,让更多的股民真正受损了以后能够获得赔偿。

人出鉴定费,当然这跟虚假陈述目前的关联度不一样,这个是要求一个股民去出。所以,我们不仅要探索,而且要推动操纵的司法实践去做,否则就没法进行下去,因为没有批量,单独的鉴定费就承担不起。

一是打破信息差。第二,我们确确实实要体会股民个体维权的不易。因为我自己曾经是股民,很多时候我感同身受。有一个股民是自己背着包袱、背着福建,自己开车来到汕头中院,跟我们交流。当法官问他什么叫“三日一价”,他都不懂。不仅是个事情。

能体会出我们股民维权的不宜,我们就更有责任感去做这件事情。

然不是股票维权,当年我做的是乙肝歧视的维权,坚持了8、9年,是很难,不断地磕,2001年我们国家整个政策出台以后,我们哪个维权的形势顿时改观了。

里。深圳中院的法官就说了,其实深圳法院已经考虑,甚至跟更高一级的法院商量过,这个诉讼费能否等到判决以后,再不需要股民(原告)去垫付。这个事情如果有这个信号,我们今天在座的大家都共同推动这件事情,解决了这个事情,肯定会有更多的股民去做,因为维权成本没有那么高昂了,毕竟现在大家也知道赔偿不是大家都能赔的,赔偿毕竟还是少的,甚至是赔偿是按比例赔。我们经常在实践中发现这一不赔,那也不赔。这是另外一个问题,误?其实在中国证券市场往往首富就是首恶,因为他们是策划者,他们是帮凶,甚至没有他们的支持,哪有今天造假市场的泛滥!

所以,在这一块我也跟同行交流,其实我们这个团队,去年我们做了很多这方面的尝试,不一定是好的,但是大家要勇敢,甚至大家抱团去试。去年我们汕头颂扬之源,我们追加了英达证券,追加了广发证券,还有一个齐能新材,尽管这个案子一审也出了判决,但是我们还是追加了中信证券。将来大家不仅要追董监高,为什么不追证券公司呢?一定要追它。因为我认为没有他们肆无忌惮这么多年对上市公司造假的呵护,怎么可能有今天造假泛滥的局面?首富就是首恶,你的钱的来源不是造假来的吗?既然你收了那么多钱,为什么不担责任呢?像证券公司很多包销的费用,为什么将来这些费用不能赔给我们受害的股民呢?我们要有这样的想法,将来也应该努力这样去实践。

现。3·15新浪举办过好多次这个活动,3·15保护的是消费者权益,在心里大家是不是都默认,现在市场上很多股民也是消费者,要不然为什么每次3·15大家来呼吁。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另外一个问题,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有多大?行内的都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讲造假首先都是连带的,都是株连,证券公司如果是推荐商、包销商,同样是要全面连带的。第二,最低的赔偿标准,如果你是造假至少一赔三,还不是像药品一赔十。我们的消费者有享受到这样的权移马?希望通过我们在座的努力,将来能够达成这样的愿望,不仅是赔部分,首先要全赔,将来还要惩罚性赔偿,甚至要一赔三,这样才能达到正本清源的作用。

我们以往有一个观念,为所谓的造假者以及造假者的帮凶去减轻他们责任的理念,叫“水至清则无鱼”。其实随着这些年我们国家环境保护的力度上来,其实不是这个概念,水清了反而鱼多了,就像长江、黄河治理。所以,我相信我们对治理、对整顿,大家要更加有信心,治理了不会说这个市场不发展,反而会更加发展。

今天正好有机会跟大家在一起,表一下我们大家的信心和决心,我希望大家能一起共同努力,我们来“行法律之剑斩造假恶行”,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这也是吴主席的呼吁,保护投资者,我们共同努力,我们在路上!

举报/反馈


315投资者保护论坛|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陈思远:为何股民索赔成功率偏低?信息差是主因网上公开2024-03-15 16:31网上公开2024-03-15 16:31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内容来自网络,系转发互联网文章信息,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如相关内容引用了您的文字或图片,需要删除或修改的,请联系此电子邮箱:719050256@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