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相(红相股份,300427)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受损股民可联系238388547登记索赔!
一、索赔股票名称:*ST红相(300427)
二、索赔条件:【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索赔不以抛售股票为条件!】
在2018年3月30日到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红相(300427)股票,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红相(300427)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三、索赔所需材料:
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
3、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4、股民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胜诉后的法院执行。
四、索赔流程:
1、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我们;
2、收到材料后一周内联系投资者;
3、签订委托手续;
4、等待
5、等待判决与执行。
五、案件背景: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27)是一家技术企业,长期致力于电力系统状态检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能够为客户提供电网状态检修和智能化运营的综合解决方案,业务应用范围涉及电力、铁路与轨道交通等领域。公司已拥有八家子公司,十家孙公司,并在中国设立二十多个联络处,形成完善的营销网络服务体系。
2023年5月11日,*ST红相(300427)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4年2月27日,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杨成先生等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 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4]1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本次《告知书》显示,公司涉及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红相股份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红相股份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二、欺诈发行,包括(一)2019 年非公开发
综合上述违法行为,厦门证监局拟定:
1.对红相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513 万元罚款;
2.对杨成给予警告,并处以 2,288 万元罚款;
3.对何东武给予警告,并处以 365 万元罚款;
4.对吴章坤给予警告,并处以 330 万元罚款;
5.对廖雪林、马露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5 万元罚款;
6.对李喜娇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7.对张青、陈水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75 万元罚款;
8.对吕坚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同时,厦门证监局拟决定:红相股份实际控制人杨成,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涉嫌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对杨成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银川卧龙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东武,违法情节严重,对何东武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2月21日,*ST红相(300427)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存在退市风险!
六、案件进展:
根据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足以认定*ST红相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
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七、赔付能力:
根据*ST红相于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全年归属净利润亏损6.6亿元至7.1亿元。
再次提醒:股民应当注意,股票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需要投资者主动起诉才可能获赔
在2018年3月30日到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红相(300427)股票,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红相(300427)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究观点,该观点系根据目前公开信息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得出,不排除案件后续因其他披露信息后所导致的结论修正。股市有风险,本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团队不对因使用本文结论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