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鹏博士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公司涉及: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3、 2012 年-2022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三项违规证监会拟对公司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万元罚款。

同日,鹏博士还收到青岛证监局的警示函,涉及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及债务重组事项、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三项违规。

事实上,2022年以来鹏博士已经多次收到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问题集中在重大合同未及时披露、涉诉事项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法定渠道披露信息等。由于公司信披问题不断,资金支出更是缺少合理性的证据,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早已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

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合同未披露的问题,其中重大合同未披露事项是否属于诱多型虚假陈述有待商榷。而关联交易要跟投资者损失因果关系形成关联,必须存在关联交易隐瞒事实、减损上市利益两项必要条件。

鹏博士通过隐瞒深圳利明泰长期股权投资已经存在减值的事实,并且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掩盖深圳利明泰 31.817%股权收购行为的实质。直到2021年末对剩余股权转让款全额计提减值。这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对于该笔股权转让实质的判断,延缓了资产减值的发生时点。

基于此,我们认为凡是2013年4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4月28日鹏博士因为被审计机构认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价连续跌停。2022年度审计更换审计机构后喜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同时表示已经就上年度保留事项整改完毕。

但是在随后交易所问询函中公司表示,关于《问询函》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股权转让款及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其他问题,公司及中介机构尚需进一步核查,后续待核实结果再进一步回复,故迟迟未予摘帽。现如今,再因存在实控人资金占用问题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那么随着年报临近,后续是否还存在其他资金占用?相关信披已经充分提示风险的背景下,后续买入投资者恐难再主张虚假陈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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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收预处罚,此前已收多份警示和纪律处分,投资者该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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