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潜股份(300526)投资者索赔一案迎来利好,法院判决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值得注意的是,本案诉讼时效将于今年9月到期,意味着投资者索赔窗口期已不足5个月时间。
三大违法行为
经查明,中潜股份存在三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2019年年度报告因虚增营业利润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3728.71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154.28万元,导致营业利润虚增2574.4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2.08%。二是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三是收购大唐存储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行为。其关于“大唐存储也是国内少数掌握商用最高安全等级国密商用算法芯片技术的公司”的描述,夸大了标的公司大唐存储的技术优势,严重影响投资者对收购事项及标的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趋势的判断,构成误导性陈述。
一审对索赔条件进行了认定
已被索赔金额达9366万
公开资料显示,中潜股份截止2023年10月16日,累计收到174名自然人投资者诉讼,累计诉讼金额 93,663,059.57 元;已和解49名,已和解金额5,617,783.36元。
退市不影响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中潜股份已于去年7月12日被终止上市,但投资者仍然可以主张索赔。公司被摘牌并不会导致投资者索赔资格的丧失。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主要从事适宜各类人群、各种水域潜水、渔猎等活动防护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所需新型复合橡胶材料的研发、生产,以及自主品牌推广及休闲潜水运动的推广等。
(温馨提示:以上索赔条件及胜诉与否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