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红相股份发布2023年度报告等系列公告,由于公司及时完成了差错更正和出售了卧龙电气,本年度容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初步符合了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同时,公司又对交易所的关注函进行了及时回复,进一步扫清了摘帽的障碍。在卧龙电气的业绩对赌上,公司明确了差错更正后,2017年度-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金额为12,994.66万元,与承诺业绩利润差额为18,605.34万元。公司认为,重组协议以及卧龙电驱出具的《履约承诺函》,已就会计差错更正后,卧龙电驱应承担的业绩补偿金额作出明确、清晰约定,按照约定卧龙电驱应于鉴证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现金足额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成先生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一定民事赔偿额,明确提及若公司因《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违法行为被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民事诉讼或其他形式的赔偿要求,且被人民法院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自愿在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认的公司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金额中,替代公司向前述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定的权利人承担 8,000 万元的金额。

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赔偿意愿直接影响后期案件赔付到位,同时上市公司的态度更是影响案件的进展的重要因素,鉴于实控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意愿,因红相股份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后续赔付有望。鉴于此,凡是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且2023年4月28日


红相股份索赔:实控人兜底担赔偿责任,差错更正卧龙电驱承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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