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院对投资者起诉宜华生活600978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宜华生活须赔偿投资者差额损失等合计114503543.37元。目前,案件结果为一审结果,公司表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21年11月3日公布公告,宜华生活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8号)。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宜华生活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6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一)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二)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货币资金。
二、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宜华生活股票虽已退市,但不影响投资者就其违法披露行为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
值得提示的是,预计本案的索赔时效将于2024年11月届满,期满将丧失胜诉权利。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