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投资者朋友、各位股民朋友:
2024年3月28日晚,鹏博士(600804)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此前,鹏博士曾于2023年7月17日晚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该《事先告知书》载明,鹏博士涉嫌多项信息披露违法事实,主要包括:1、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2、重大合同未及时披露2022年4月,鹏博士旗下子公司签订两份重大股权转让合同,收购两家公司股权,达到披露标准,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合同,鹏博士未及时披露,亦未在2022年报中披露。3、2012-2022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因鹏博士全资子公司司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未及时确认减值损失,鹏博士2012年虚增利润约4000万元,导致其2012年至2015年年报均虚增资产;2016年末,因上海道丰两笔债权无法收回,未及时确认减值,导致鹏博士虚增资产/利润1.62亿元,2016-2019年报均虚增资产;【索赔条件】结合上述基本事实,我们初步认为,满足如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以考虑索赔,供您参考:2013年4月13日至2023年7月17日之间买入(均含当日),并于2023年7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索赔方案】1、我投市公司发起证券虚假陈述损害索赔,获得大量胜诉或获赔调解案例。相信我们一定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