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平台资讯,2023年6月3日,粤传媒(002)公告披露,公司于6月2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22名自然人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巩*斌等22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共计84.09万元。

因2013年和2014年披露的《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以及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等存在虚假记载,粤传媒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年10月28日(含)至2016年10月19日(含)期间已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16年10月1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在【网】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任何关系

截至上述公告日,(1)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受理案件共计258件,累计涉案金额2,058.94万元。其中撤诉案件10件,涉案金额为146.94万元;一审已判决案件89件,涉案金额1,310.35万元;二审已判决案件1件,涉案金额1.05万元。(2)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897.65万元。

违规依据:

粤传媒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6007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27号)。

2021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在东方财富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已有投资者二审胜诉,粤传媒(002)受损股民可申请索赔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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