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查明,世纪华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第一,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第二,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
世纪华通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2.62亿元,同比上升40.99%;归母净利润6.52亿元,同比上升50.32%;扣非净利润6.47亿元,同比上升91.66%;负债率30.33%,投资收益-508.88万元,财务费用850.51万元,毛利率63.06%。以上数据表明,公司主营收入上升,有利于股民索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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