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8月1日消息,ST升达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的(2022)川 01 民初 5720 号《民事判决书》。成都中院对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 195 起案件进行合并审理,涉及诉讼请求金额总计 5,603.97 万元。判决内容规定:被告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陈铁柱等 195 人造成的损失。根据前述《民事判决书》,本次法院判决公司承担原告陈铁柱等 195 人的损失金额共计 2,175.08 万元,诉讼费共计 62.99 万元。目前,剩余的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 370 项,涉及诉讼请求金额总计 1.13 亿元,剩余案件尚在成都中院审理中。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