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路维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路维”)、全资子公司成都路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在前述额度,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224.75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进行融资,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等。贷款的担保方式为部分资产质押、抵押。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授信起始时间、业务品种等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的授信担保额度及授信申请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效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和提供担保事项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解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担保期限、起始时间、额度等最终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在前述额度,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成都路维

1、企业名称:成都路维光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6月6日

3、法定代表人:杜武兵

4、注册资本:34,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光刻掩模板;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40%,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60%。

8、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其他说明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此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二)路维科技

1、企业名称:成都路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2日

3、法定代表人:肖青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都高新区康强三路1666号

6、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光刻掩膜版的生产;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工业行业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其他说明

保风险总体可控。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由金融机构审核确认,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效率并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目前以上子公司运作正常,不存在重大诉讼,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风险可控。

被担保对象成都路维除公司外,其余股东为国资股东,其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上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符合2024年度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已签署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总额为22,528.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9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9.70%;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224.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6.12%。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2,528.1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2.62%。

公司除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之外,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继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定价等原则,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情况,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委托工作量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需求;以往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为公司服务期间工作勤勉尽职,职业水平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5月1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若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李若英女士,女,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经理、CAM部经理,现任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若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路维兴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48,786股,占公司总股本0.23%;李若英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康强三路1666号成都路维光电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上接B655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93,333,72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891,0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989,020.6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30.23%,其中本次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比例为100%。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实施结果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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