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2024年8月2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新增重大诉讼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布。
中泰证券作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阳集01,债券代码:155145.SH)、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阳集02,债券代码:155265.SH)、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9阳集03,债券代码:155476.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各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近期,中泰证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获悉,截至2024年7月30日,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存在新增重大诉讼相关情况如下:
中泰证券作为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各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