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庭投资(600695)的处罚于去年9月正式落地后,证监会查明绿庭投资(600695)的违法事实包括:

一、公司未及时披露对外借款事项。

绿庭投资下属全资子公司 GreenCourt Capital Inc (以下简称 GC Capital Inc)于2015年6月5日认购 FourPoints, LLC (以下简称 FourPoints )发行的借款票据1294.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792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0%;于2015年12月15日认购504.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254.2万元,两次交易共计人民币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0%。对该两次借款事项,绿庭投资于2016年11月15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整改行政监管措施后,才于2016年11月19日发布公告进行披露。

二、未及时披露投资进展情况。

2016年1月1日,GC Capital Inc 与其下属全资子公司 GreenCourtInvestors LLC (以下简称 GC Investors LLC)签署协议,将其两次向 FourPoints认购借款票据形成的权益全部转让给后者。同日,FourPoints 与相关当事人签署协议,将其向 GC Capital Inc 借款形成的两份借款票据的债务全部转移给 W-G基金,并将其中1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74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3%)转换为 GC Investors LLC 对 W-G 基金的股权。对该投资进展情况,绿庭投资于2016年11月15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整改行政监管措施后,于2016年11月19日发布公告进行披露。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由于公司遭到处罚,因虚假陈述而受损的投资者将能够索赔。从虚假陈述索赔案件的司法实践来看,该股的A股和B股投资者均能索赔。

投资者登记条件

绿庭投资(600695)该赔偿投资人哪些损失?

答: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绿庭投资(600695)应赔偿投资人的损失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主要有如下三部分损失:(1)投资差额损失;(2)前条造成损失部分股票交易的佣金和印花税;(3)前面两项所涉及的资金利息。但最终赔偿数额以法院认定为准。


绿庭投资(600695)股民索赔登记完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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