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集团”或“公司”)8月9日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近日,赫美集团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7,637.62元,由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该案59名投资者诉讼事项是2023年5月16日公告的117名投资者中的一部分,当时117名自然人投资者起诉申请各项损失赔偿金额27,038,342.07元。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9年4月30日,赫美集团公告确认其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占用资金、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形。2019年5月27日,赫美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9年8月15日,赫美集团因违规占用资金等行为受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11月18日,赫美集团因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情形被深交所纪律处分。

出具警示函。

投资者认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赫美集团的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赫美集团应对投资者的损失予以赔偿。

2023年11月0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31名原告的交易行为与被告虚假陈述之间均没有交易因果关系为由,驳回31名投资者的全部诉讼请求,涉案金额7,471,385.97元,起诉金额5,823,930.71元;59名投资者的诉讼请求部分于法有据,涉案金额8,449,457.29元,起诉金额6,420,239.66元,对于该部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判决赫美集团支付59名投资者赔偿款4,494,167.78元(70%的赔偿责任),赫美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84332.90元。

除上述公告的投资者诉讼及判决结果外,其他新增投资者诉讼及判决详细情况如下:

2023年3月3日

15名自然人投资者起诉赫美集团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侵权赔偿款合计人民币1,751,929元;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赫”)、时任董事长王磊负连带赔偿责任;

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9年8月,深圳证监局对赫美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2019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赫美集团予以纪律处分,深圳证监局、深交所认定赫美集团违规事实主要有:(1)违规担保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赫美集团资金;(2)重大诉讼、仲裁未及时披露;(3)银行账户、主要资产被冻结未及时披露;(4)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2023年11月9日

17名投资者撤回起诉,涉案金额为3,841,082.19元。

2023年12月26日

1名投资者起诉赫美集团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共计人民币6,637.05元;

主要事实与理由:

赫美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业经中国证监会查实并已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起诉人系二级市场的普通投资者,在赫美集团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揭露日之前买入股票,并因此受到了损失。

12名投资者的诉讼请求获得支持,涉案金额1,733,794.44元,起诉金额1,281,677.97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赫美集团支付12名投资者赔偿款897,174.58元(起诉金额70%的赔偿责任)王磊对部分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赫美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17,106.48元。赫美集团决定上诉。

3名投资者撤回起诉,涉案金额为595,532.78元;

2024年3月19日

6名投资者的诉讼请求获得支持,涉案金额6,359,910.32元,起诉金额4,763,786.33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赫美集团支付6名投资者赔偿金额为3,604,493.04元(起诉金额70%的赔偿责任)。驳回1名投资者的全部诉讼请求,涉案金额385,489.44元。赫美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40,432.00元。赫美集团决定对6名投资者判决结果上诉。

2024年3月29日

5名投资者起诉赫美集团赔偿人民币共计89,238.56元。

主要事实与理由:

投资者因对赫美集团信息披露的信赖,购买了其股票。赫美集团因实施了虚假陈述被证监部门立案调查,最终被处罚。投资者购买被告的股票损失严重,且购买赫美集团股票的时间在其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赫美集团支付1名投资者赔偿金额为21,366.55元(70%的赔偿责任),赫美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394.16元,赫美集团决定上诉。

2024年5月14日

150名自然人投资者起诉赫美集团支付各项损失合计1,511,062.29元

主要事实与理由:

投资者因赫美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投资损失,投资者购买股票的时间在赫美集团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

截至8月9日本公告日,赫美集团存在的投资者诉讼金额合计3,039.72万元,涉及288名投资者,其中,有21名投资者撤回起诉,涉案金额为455.35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111名投资者诉讼作出一审判决,涉案金额(起诉金额)为2,423.67万元,判决金额合计911.91万元,剩余名投资者诉讼尚未作出案件判决,涉案金额合计160.69万元。

上述已作出一审判决的111名投资者诉讼案件中,其中31名投资者诉讼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被驳回的31名投资者中有8名投资者不服判决提起二审诉讼。另80名投资者诉讼一审判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诉讼,其中59名投资者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59名投资者最终获得赫美集团449万元赔偿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微信联系王虎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索赔登记情况。


联系我们:

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lawyerwh.com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微信扫码联系 王虎律师 办理股票索赔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