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开年,股民可以看到——

A股正在为维护注册制市场正常运转而发力,其表现之一,是通过更便捷的诉讼,严惩欺诈者,把欠股民的赔回来。

“庞大”案,“积极支持诉讼”

试图借助股市“脱身”,与监管撞了个正着……

《资产洞见》先从“庞大”说起。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汽车销售和维修养护,是一家曾拥有1400多家4S门店的国内最大汽车经销商集团。

2011年,“庞大”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后,“庞大”陷入经营困境,负债302.08亿元。2019年9月5日,唐山中院裁定“庞大”破产重整。深商控股、国民运力、元维资产组成联合体,成为重整投资人,其实控人为黄继宏。

黄继宏同期还重整了另一家汽车企业:众泰。

事后,各方分析认为,黄继宏等重整投资人,相关背景、资源不足,其入主“庞大”,是一个资本局。也就是说,通过低价拿到破产企业,投入少量资金成本,用股权置换债务,经重新财务包装后,在股市获利脱身。

但是,黄继宏入主“庞大”之后,未能实现预先设计,反而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0.41亿元。根据承诺,重整投资人需补足业绩承诺款34.59亿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多次敦促重整投资人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但至2023年10月17日,仍未收到业绩补偿款。上海证券交易遂向重整投资人予以“公开谴责”。

《处罚决定书》中提及,在联合体中,元维资产提出,“业绩承诺未能完成的原因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掏空上市公司。”

此前,“庞大”因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已于6月30日,被上交所摘牌退市。

12月22日,河北证监局定性“庞大财务造假案”,指出重整投资人存在三项违法行为,开出了高达2220万元的大额罚单,并对2名主要责任人员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更重要的是,本次处理“庞大财务造假案”,并不限于以上处罚,而是明确提出“立体式追责”,即“庞大”可能面临公安机关的刑事追责,同时,河北证监局也“积极支持投资者向法院提起相应民事赔偿诉讼”。

河北证监局接受采访时称——

河北证监局为此抽调了10余名干部组成专案调查组,奔波于北京、唐山、深圳、长春、沈阳、自贡、海口等多个地市,总行程约8500公里。共向上百个主体取证,获取各类证据材料1500余份,多次组织法律、会计专家对案涉问题论证分析,为依法从严作出行政处罚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证监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宗旨。

买入“庞大”股票,且在2023年5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

有了河北证监局明确表态以及相关调查支持,相信“庞大”有关投资者将会为自己讨回公道。

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

中国证监会直管机构为股民出头,全额赔偿……

另一条消息同样令人鼓舞——2023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诞生。

7195名股民赢了!

经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及相关12名被告,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向投资者全额赔偿2.8亿余元。

此前的2023年4月,泽达易盛公司因公告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月28日,12名投资者将泽达易盛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相关中介机构等起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请求判令泽达易盛公司赔偿投资者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月21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受部分证券投资者特别授权,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最终,除1名投资者申请退出调解外,最终参与调解的7195名投资者获得了赔偿。

本案的亮点在于——

1.集体诉讼。中国证监会直管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为股民出头,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以代表人身份参加证券民事诉讼。本案中,征集投资者当事人,使用了“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原则,即集体诉讼启动后,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受损害投资者,除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外,都可纳入诉讼原告范围,自动加入诉讼程序、分享诉讼“成果”。“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征集原告投资者人数,赔偿效应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且通过一个诉讼程序一揽子解决民事赔偿纠纷,极大提升诉讼效率。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支持诉讼类型与选定案件原则

2.诉讼和解。理论上说,一切和解都是有代价的。对于虚假陈述公司与受损股民之间的诉讼来说,虚假陈述公司只有拿出股民能够接受的赔偿方案,股民才可能和解。而虚假陈述公司也同时是在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即损失最小化,有利于在市场中的继续存在。因此本次和解,被认为是“双赢”方案,节约了诉讼成本,也让双方利益最大化。

中信建投的先行赔付

短短2个月内,16986户投资者获得10.86亿元赔偿……

与泽达易盛同时受到证监会处罚的紫晶存储,则是启动了另外一种处理方案——先行赔付。

2023年4月21日,紫晶存储和泽达易盛相继公告,公司因欺诈发行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两家公司也由此成为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

当晚,保荐紫晶存储上市的中信建投发布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公司将与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中信建投等机构之所以先行赔付,有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有自身的权衡。

首先,在注册制条件下,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具有直接责任。监管机构称其为“看门人”。压实“看门人”,是注册制能够健康存在的基础。所谓“申报即担责”,要求证券公司必须提高执业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否则将面对“从严”处罚。既然中信建投等机构保荐的上市公司发生欺诈,机构自然要担责。

证券业从业要承担四大责任:自律性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其次,《证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这条规定中关键用词为“可以”,即遵循自愿原则:是否先行赔付,取决于中信建投等机构的自愿。

那么,中信建投为什么自愿先行赔付呢?

中信建投的说法是:

1.积极维护适格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积极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稳定。

结合我国建设“一流投行”思路,一对照就明白了,中信建投要想有未来,最终跻身“一流投行”,就要拿出“一流投行”该付责任的样子来。

2023年12月29日晚,中国证监会官网消息:紫晶存储案中介机构承诺交纳约12.75亿元承诺金,已赔偿投资者约10.86亿元并整改。

证监会高效了结了紫晶存储案,总结为4大收获:

1.投资者利益得到最大限度、最高效率的保护。短短2个月内,16986户投资者获得10.86亿元赔偿,占总受损人数的97.22%,总应赔金额的98.93%。

2.涉嫌违法的当事人受到了严厉惩处,付出沉重代价。紫晶存储实际控制人郑穆、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罗铁威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已被梅州市检察院批捕。4家中介机构不仅要付出12.75亿元的经济代价,还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得以压实。

3.实现了行政执法和民事赔偿有效结合,节约了社会资源、提高了执法效率。

4.通过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警示和对投资者的高效赔偿,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

2023年12月4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要“健全资本市场防假打假机制,完善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体系,‘零容忍’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结合2023年岁末的几个案子,“长牙带刺”的2024年真的就这么来了。

必须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切实解决监管“宽松软”问题,努力做到监管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让金融监管真正“长牙带刺”。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诉讼风起,欠股民的,该赔回来了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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