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开客户端、网上公开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退市金钰维权入口)

经查明,东方金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间,东方金钰为完成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业绩指标,虚构其所控制的瑞丽市姐告宏宁珠宝有限公司(下称姐告宏宁)与普某腊、保某、李某青、凤某、自某堵、张某梅等六名自然人名义客户之间的翡翠原石销售交易。

一、东方金钰通过其控制的姐告宏宁虚构销售和采购交易;二、东方金钰2016年年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三、东方金钰2017年年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四、东方金钰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应收账款存在虚假记载。东方金钰的上述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方金钰及有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东方金钰股票索赔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受损股民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表示,东方金钰已经有胜诉判决。深圳中院一审判决东方金钰赔偿原告实际损失;部分时任高管分别对东方金钰的赔偿义务承担20%和100%连带清偿责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东方金钰的赔偿义务承担30%和60%连带清偿责任。

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网上公开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

现在送您60元福利红包,直接提现不套路~~~快来参与活动吧!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网上公开


退市金钰(东方金钰)股票索赔案倒计时!已有胜诉判决,投资者抓紧起诉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内容来自网络,系转发互联网文章信息,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如相关内容引用了您的文字或图片,需要删除或修改的,请联系此电子邮箱:719050256@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