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主动索赔,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
【索赔条件】
初步确定,美丽生态证券虚假陈述案投资者可索赔条件如下:
1.自2022年5月12日-2022年10月21日买入,且在2022年10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2.自2022年5月10日及之前买入,且在2022年5月11日-2023年4月27日卖出而亏损。
【诉讼时效】
投资者索赔应在诉讼时效届满前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为2025年10月21日、2026年4月27日。
【行政处罚情况】
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3号)。详情参见美丽生态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明,美丽生态、佳源创盛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
(二)未及时披露债务重组事项
深圳证监局拟决定:
1.对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2.对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以150万元罚款;
3.对沈玉兴处以80万元罚款;
4.对陈飞霖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5.对念保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6.对周成斌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股价走势影响】
上述违法行为揭露后,美丽生态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发布,欢迎留言咨询进行索赔登记。
211226290
及相关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