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元成股份(603388)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受元成股份(603388)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索赔依据2024年2月5日,元成股份(603388)
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述警示函措施信息显示,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元成股份存在以下问题:
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是公司在2017年度至2022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完整披露关联方。
四是公司未完整披露与赛石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
五是公司资金支付、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索赔条件初步认为:
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之前买入元成股份(603388)股票,并在2024年1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材料准备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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