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6日晚间,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诺德股份)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
对于立案的原因,公司自查情况后表示,2024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4〕015号),2024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125号)。
上述警示函认定公司在收购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90.2%股权交易时,标的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5,574.22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5.82%,公司未及时披露签署上述框架协议相关事项,故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已对上述监管警示提出的问题积极做出了回复并出具了整改报告。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4月10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诺德股份而受损的投资者,或有权依法主张赔偿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诺德股份主营热缩、冷缩材料、合成橡胶等新材料开发、生产、销售,以及铜箔、履铜板及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电线电缆制造与销售。
具体的流程如下: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