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主动索赔,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

【索赔条件】

初步确定,ST广物证券虚假陈述案投资者可索赔条件如下:

自2023年4月11日-2024年4月29日买入,且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诉讼时效】

投资者索赔应在诉讼时效届满前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为2027年4月29日。

【行政处罚情况】

2024年8月31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证券简称:ST广物 证券代码:600603)发布公告:2024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21号)。详情参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明,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3,869,277.69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营业成本2,013,003,854.81元,虚增利润总额622,473,759.50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437,567.33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3,912,657.89元,虚增利润总额55,597,753.7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广汇物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二、对杨铁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三、对赵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刘栋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罚款;

五、对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六、对王玉琴、王国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

七、对何海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同时,拟决定:对杨铁军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股价走势影响】

上述违法行为揭露后,ST广物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发布,欢迎留言咨询进行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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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物|投资者索赔指南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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