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ST富润发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年9月24日,*ST富润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上海爱极橙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爱极橙”)向金融机构(包括上海华东普惠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科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杨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

*ST富润称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上海爱极橙设立时间较短,目前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具备有效的风控措施。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2024〕19号、〔2024〕20号)。

侠某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侠某行)或其安排的微岚某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某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某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某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没有商业实

1.43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0.87%、11.11%;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09亿元,虚增营业成本2.07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69.05%、69.79%。

2023年4月28日,

综合考虑本案违法事实系虚构业务、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公司已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询问及提供材料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ST富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二、对赵林中、江有归、付海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1年4月27日到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持有*ST富润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99)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富润涉诉关系15条,开庭公告7条。


*ST富润目前对外担保总额0元,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内容来自网络,系转发互联网文章信息,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如相关内容引用了您的文字或图片,需要删除或修改的,请联系此电子邮箱:719050256@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