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续收到法院邮寄的立案受理通知书,法院正式对投资者索赔太安堂002433违披系列案件进行立案。目前,正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其他受损股民或可加入索赔。
2023年12月28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安堂或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太安堂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第一,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至2021年,康爱多通过少结转成本、少记费用等方式,虚增存货、利润。
过虚增药品销售价格的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通过上述方式,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分别虚增利润65,996,384.68元、143,712,582元、115,928,145.58元、103,189,525.66元。
第二,太安堂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8年至2022上半年,太安堂及其子公司通过预付设备采购款、预付药品采购款、支付林下参采购款等多种方式,与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
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64,846,419.70元、205,265,742元、276,554,699.08元、269,269,391.59元161,129,919.70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太安堂处罚420万元。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