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爱康,002610)在2024年6月12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依法提起民事索赔诉讼。截至目前,该调查事项仍在进行当中,尚未有新的进展和结论性的文件下发。
需要注意的是,爱康科技(ST爱康,002610)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于2024年8月12日被摘牌。公司股票被摘牌退市,对于投资者索赔来说并不会有太大影响。据公开消息了解,已有部分投资者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正等待进一步的安排。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投资者索赔诉讼已取消行政处罚前置程序。综合目前情况,爱康科技(ST爱康,002610)的索赔条件初步判断为:在2024年4月29日之前购买爱康科技(ST爱康,002610)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爱康科技(ST爱康,002610)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其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仍在进行中:佳云科技(300242)、恒久科技(002808)、超华科技(002288)、卓朗科技(600225)、好利科技(002729)、京蓝科技(000711)、遥望科技(002291)、光一科技(300356)、荣联科技(002642)、北特科技(60300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