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日,亿阳信通公告最新的投资者诉讼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794名投资者起诉,其中14名撤诉,其余780名投资者合计涉诉金额为31,173.87万元(含本次涉及和解案件涉诉金额37.7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唯一法院一审判决二审中的案件,公司及其他一审被告与王某某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此前公告的一审判决金额是243716.44元,双方合计达成支付补偿款10万元。同时,王某某于收到本协议约定款项之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本案一审起诉(亿阳信通及其他一审被告均同意此撤回本案一审起诉),同时王水余承诺不再向亿阳信通及其他一审被告主张任何权利。上述和解协议的达成,也就意味着此前一审判决将失效,亿阳信通投资者诉讼将回归无示范性判决的状态。

从2017年12月8日证监会立案调查起算该案已经横跨将近7个年头,由于时效规定适用老办法,也就是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三年,该案还有二个月诉讼时效届满,后续一审法院再行判决还将历经二审,那么案件或将超过9年投资者才能获得终审判决。

实务中示范性判决机制已经成为多数法院审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机制,原本用意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降低投资者诉讼成本,但是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示范性案例和解来拖延批量案件的处理,特别是二审甚至再审环节的和解更加拉长了投资者诉讼的整体周期。对于选用示范性案例审理机制,如果允许调解和和解,无疑不利于后期案件的处理。同时部分法院虽然选择示范性案例审理机制,但是缺少应有的公示机制,导致投资者无法了解案件进展。

随着资本市场新一轮牛市的到来,针对如何提升金融审判质效、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难题,相信会有更多相关政策出台,让程序正义落到实处。


亿阳信通(600289)示范性判决撤回起诉,投资者索赔时间表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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