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发公、主。、 号“股权卫士”,欢迎关注。
鹏博士(600804)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鹏博士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数据中心项目代建合同》,合同金额约19.63亿元,分别约占ST鹏博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净资产的240.56%、200.72%。
根据规定,ST鹏博士应当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ST鹏博士未按规定及
股权卫士会及时更新鹏博士最新动态,欢迎持续关注股权卫士,我们将根据案件进展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索赔条件
在2013年4月12日到2023年7月18日之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已可发起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需准备以下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需证券营业部盖章);
3.涉案股票对账单(自首笔买入打印至今,证券营业部盖章);
证据材料可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2.通过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邮寄。
办理委托手续的流程如下:
1.收到上述资料后,会对投资者是否符合索赔条件进行审核,并计算损失;
3.对于不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我们会将上述材料返还,无需担心个人信息泄露。
关于后续维权事宜:
1.赔偿款将直接打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或银行账户;
2.投资者在收到
特别提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