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体制日趋完善,投资者保护体系持续优化,尤其是新《证券法》实施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逐步推行,使得投资者维权体系更加健全,为投资者依法理性维权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以下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应用的典型案例。
案例分享
相应变更,而示范判决于之后生效。为避免管辖法院变更导致的裁判结果不确定性,降低诉讼成本,双方当事人基于与中证法律服务中心过往合作经验,共同选择向中证法律服务中心申请调解。
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同意参照示范判决,由R上市公司就投资者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调解金额总计280 余万元。
本案是首起由纠纷当事人主动提起申请启动调解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是传统意义上的“示范判决+专业调解”机制的延伸,体现了调解这一纠纷多元化解方式越来越被投资者与市场主体各方所接受,调解组织在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化解领域的公信力、权威性在不断提升。
监管机构持续推动畅通投资者纠纷化解和救济渠道,大幅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切实提升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投资者亦应强化理性投资理念,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双方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