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联创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联创股份于2024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401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2022年11月公司对外披露了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3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2023年10月公司对外披露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刑终354号《刑事裁定书》。上述判决认定公司此前收购的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鏊投”)前股东孔刚等涉案人员在公司收购上海鏊投股权事项中存在合同诈骗行为。该事项导致公司获取的上海鏊投财务报表信息错误,导致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部分项目存在差错。公司已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自查,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有序开展。
身权益。凡是在2018年4月14日至2022年11月2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11月20日收盘时持有;或在2024年9月13日收盘时还继续持有联创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99)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联创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1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