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江苏省委改革办与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江苏公共•新闻频道联合策划的大型改革政策解读节目《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关注损害担责 守护‘青绿’江苏”!

生态环境损害

谁来担责?怎样担责?

2016年起

江苏率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进一步落实

“谁污染谁治理 谁损害谁担责”

截至2022年底

江苏累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767件

涉案总金额11.32亿元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项工作位居全国前列

什么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一分钟视频带你了解苏州高新区某企业渗排电镀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18年5月23日,苏州高新区原环境保护局接到对某电子有限公司涉嫌偷排废水的投诉后,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查实该企业电镀废水渗漏经土壤流入河道造成生态环境损害。

经鉴定评估,该案违规排放废水118吨,受污染土壤总面积约3400平方米,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金额为622.7万元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与赔偿义务人开展了多轮磋商,于2019年7月18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

赔偿义务人缴纳了赔偿金,土壤、地下水修复工作已全部完成,地表水环境损害赔偿金由区财政统一调配用于苏州高新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

一图看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实施的常规流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等16个部门出台的

《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

探索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全省各地有哪些案例实践?

如何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鉴定评估?

履行赔偿义务,江苏有哪些多元“解法”?

针对“损害担责 守护‘青绿’江苏”,《黄金时间》邀请到

于红霞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

刘晓蕾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与科技处处长

以及特约评论员章正勇俞学如共同进行解读、答疑解惑!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需

让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有人办、马上办、能办好

关注5月30

江苏卫视频道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黄金时间》

你有遇到的相关疑问也可以留言说说我们直接帮你问!

有奖问答

改革政策你来问,我来答!

jstvjsxw);

2、在本文下方留下您要反映的简要内容,写清事发时间、地点、诉求等!

3、优质的评论,还能获得由《黄金时间》送出的50元话费好礼!

点击这里也可以反映本期

的问题

↓↓

《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

荔枝新闻客户端

等融媒体平台同步直播!

让改革跑出加速度,让百姓更有获得感!

《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

江苏卫视频道

5月30日20:05

不见不散!

特别支持

中国铁塔江苏公司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黄金时间》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顾孟青 编辑圆圆

关注

损害生态环境?得赔!赔多少、怎么赔?一分钟视频带你了解!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微信联系王虎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索赔登记情况。


联系我们:

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lawyerwh.com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微信扫码联系 王虎律师 办理股票索赔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