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600376)于 2023年12月1日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首开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首开股份在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4.05亿元。上述事项导致首开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首开股份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4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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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件
在2022年4月16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首开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已可发起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声明:有关可索赔条件的分析判断,仅代表股权卫士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