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称,在慧大成相关事项中,公司主动发现、主动报案、主动处置。
11月1日晚间,京山轻机(000821.SZ)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大成”)虚增利润,导致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值得一提的是,在立案消息发布前,11月1日当日,京山轻机低开低走,并于尾盘封死跌停板。
京山轻机称,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司发现子公司慧大成财务状况异常、原股东罗月雄和王建平涉嫌合同诈骗,故于2021年向公安机关主动报案,公安机关调查的结果显示,2016年至2018年慧大成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情形,慧大成原股东罗月雄、王建平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该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由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起诉至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2023年11月,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罗月雄、王建平犯合同诈骗罪。二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5月,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罗月雄、王建平犯合同诈骗罪。
同时,京山轻机表示,公司已于2022年1月29日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已将与慧大成相关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调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对慧大成的风险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计提。本次立案调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京山轻机还表示,该次会计差错调整是对慧大成历史财务情况的回溯,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光伏装备业务和包装装备业务的经营,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经营状况平稳有序。
11月3日晚间,京山轻机紧急召开线上会议,其中提到了上述立案事项。京山轻机称,在慧大成相关事项中,公司主动发现、主动报案、主动处置。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是正常开展的,经营状况平稳有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对慧大成的风险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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