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索赔
于2023年4月27日到2024年4月29日期间购买龙宇股份(*ST龙宇,603003)股票,并于2024年4月29日以后出售或持续拥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案情介绍/进展
龙宇股份(*ST龙宇,603003)在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公司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索赔请联系:
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
X77814252(备注股票简称或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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