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002505)虚假陈述,股民可索赔违法情况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发布公告称,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立案。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索赔依据
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属于虚假陈述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索赔范围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对投资者实际发生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投资者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鹏都农牧(002505 )索赔条件索赔条件:2024年8月1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8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损失。(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索赔流程:是否符合索赔条件,以及测算可以索赔的金额。
3.确定资料无误后,线上签署委托合同。委托条件: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股民索赔需准备的材料1、股票完整交易记录,加盖公章。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2、账户信息证明,加盖公章;3、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我们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数字经济大厦1205室业证号:15101201410411847
索赔提示: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未索赔丧失胜诉权。遵循不告不理,投资者不起诉,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偿。现有成员10人,提供证券纠纷及公司治理法律服务,包括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公司治理纠纷、商业合同纠纷等。
团队成员曾参与办理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康得新财务造假案、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恒康医疗大股东操纵市场案、乐视网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大智慧股东代位诉讼等大量证券类纠纷案件,曾为方正科技、神马股份、罗平锌电等案件向法院出具相关损失核定意见并被法院作为定案依据。
办理的康美药业案被评为2021年度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主策大智慧案件被提名2023年度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件、2022年证监会十大投保案件,参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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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投资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注:虚假陈述简而言之就是上市公司存在造假行为,如:1.该披露的信息不发布。2.该发布的信息不及时发布。3.发布虚假的、有误导性的信息,体现为虚增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