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开客户端、网上公开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4年1月4日,日海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日海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2、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3、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4、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我局决定:对日海智能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30日,日海智能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深圳中院对李琪、徐周等22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在本案中,上述22名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金额为2,112.15万元(含部分原告变更诉请标的金额),一审法院判决公司应当向原告支付的赔偿金额合计为1,014.65万元”。
日海智能此次信披违法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到期日为2025年4月29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理日海智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2024年8月3日,日海智能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索赔条件为:
1、在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或者
2、在上市后至2024年8月2日期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且在2024年8月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方式。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网上公开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