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3 日,华闻集团发布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国府嘉盈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国府嘉盈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409.14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近三年,国府嘉盈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国府嘉盈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人次、行政处罚 0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亚太所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7 年,亚太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规定,经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司拟聘任国府嘉盈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值得关注的是,10 月 25 日,华闻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华闻集团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92024003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4 年 10 月 25 收盘时持有华闻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华闻集团参与招投标项目 17 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77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