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立法的锅
我们不搞证券集体诉讼,不是因为没有法律,而是要呵护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共同诉讼制度,完全可以用于证券集体诉讼。共同诉讼制度,早在2年《民事诉讼法》里就有了,在1991年《民事诉讼法》里,这个制度就基本定型了。到现在快三十年,没有实质变化。
上海金融法院(下称“上金院”)的审判规则,绝大部分篇幅即用在解说如何落实《民事诉讼法》里的共同诉讼制度。是落实已有的法律,不是制订新法律,上金院并没有立法权。
限制集体诉讼,不允许个别人代表全体股东起诉上市公司,是证券审判领域的基本口径,从恢复证券市场时始,就是这样。
现在,这种持续了几十年的局面,要改了。
上金院首发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对证券集体诉讼表态,要摸着石头过河,“在认真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选择个案以《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代表人诉讼方式进行审理,逐步展开试点工作”。
年3月起实施的新《证券法》,则在已有法律制度之外,新增了一种更加简明高效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即投资者保护机构(下称“投保机构”)任代表人的集体诉讼。
有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试点意见,有了《证券法》的新制度供给,年3月24日,位于金融中心上海的上海金融法院,率先出台了中国第一个证券集体诉讼审判规则。
Why Matters
这个审判规则,对于广大股民来说,是利好,绝对的利好。对于众多上市公司来说,是利空,绝对的利空。
上金院是2018年新设的专业金融法院,全国第一家。与一般法院不同,名称中不带“市”字。上金院的特点是专业,集中审理上海市的金融证券案件,不审理一般的民事、商事、行政、刑事案件。
上海是金融中心,金融机构聚焦。在金融机构与其他省市上市公司的合同中,很多会约定纠纷由上海的法院管辖。经由这种格局、这一约定,上金院的影响,并不限于上海,而是全国性的。
这是我们重视上金院这一审判规则的原因。
殊途而同归
如上所述,上金院没有立法权,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集体诉讼案件,在实体上应该按什么规则审判,不容上金院置喙。所以,上金院的审判规则,讲的都是程序。
具体而言,讲的是如何发动《民事诉讼法》第54条和《证券法》第95条规定的证券集体诉讼。
上金院称前者为普通代表人诉讼,后者为特别代表人诉讼。为便阅读,我们称前者为普通集体诉讼,后者为特殊集体诉讼。
法理上,普通集体诉讼和特殊集体诉讼,都是共同诉讼中的“代表人诉讼”,即由几个人代表一帮人,这几个人争取到的审判结果,适用于被代表的所有人。
二者的作用也是一样的,即提高审判效率,方便股民维权,以点带面,避免10万股民起诉,就立10万个案件,甚至开10万次庭。
你是谁
普通集体诉讼和特殊集体诉讼,最大的差别有两点。
差别一,是谁来代表。
普通集体诉讼的代表,人数是二到五人。如何确定?
先走民主选举路线。网络选秀,每个股民都可以自我提名,登记股民网络投票,得票过半数的当选。
股民自己选不出代表的,由法院推荐候选人,法院推的人也得不到半票的,由法院钦定代表。
值得指出的是,选举时的过半数,算的是人头,不是持股比例。人格平等,不按资本说话。人头的分母是参加网络表决的股东,不是股东名册上的全体股东。前者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计票规则不同,后者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计票规则相同。
特殊集体诉讼的代表确定很简单,就是投保机构,《证券法》直接指定,不用选举。投保机构要提前做的,是征集50个股民的委托。在网络朝代,这轻而易举。
为了谁
差别二,是代表谁。
普通集体诉讼,代表的是主动登记的股东,不登记的不代理。
,都可以上网登记,不用乘飞机坐高铁来法院现场登记。法院将通过中国结算提供的股东名册审查股东资格。这就是所谓的明示参加,默示退出。
特殊集体诉讼,代表的是全体股东,主动拒绝被代表的除外。
投保机构也将从中国结算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名册上的股东将自动被代理,除非股东跳出来,声明不愿意被代表。这就是所谓的默示参加,明示退出。
保持围观
一改限制证券集体诉讼的成规,在中国证券审判领域有重要影响的上金院,发布的中国第一份证券集体诉讼审判规则,不是小修小补,而是重要的改革措施,值得肯定,更应当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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