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为科技(300716)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917,761.98元,同比减少6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33,732.75元,同比增长23.83%。
泉为科技(300716)于2023年11月3日公告被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是泉为科技将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度虚增业务收入556,924,983.34.97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
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索赔条件:在2019年10月28日至2022年8月28日前买入泉为科技(300716)股票,并在2022年8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此外,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金花股份、奥瑞德、新纶新材、安控科技、吉药控股、世纪星源、雪松发展、天目药业、天娱数科、金花股份、奥瑞德、宜华生活、旋极信息、昊华能源、未名医药、海南海药、三七互娱、华控赛格、南方精工、汇金股份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