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2023年04月28日至2024年01月10日(含)期间有买入且在2024年01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号“发消息”进行索赔登记。
公司介绍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亚制程”),股票代码为002388,公司成立于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公司的主营业务涵盖化工材料制造和电子制程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电子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如RTV硅橡胶、丙烯酸酯胶、环氧胶和聚氨酯胶等。此外,公司还提供电子设备、电子工
案情概述
新亚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具体事项及其发生日期:
2022年10月08日:新亚制程通过支付保理业务款项的方式对外转出 26,642 万元,资金经划转,最终用于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徐琦及其关联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51%,相关款项 2022 年底转回。
2022年11月16日:新力达集团为新亚制程时任控股股东,其以发放保理款名义划转新亚制程款项供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使用,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01月:新亚制程以同样方式转出被占用资金,涉及本金27,.3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截至2023年3月底,所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2023年5月30日:新亚制程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2023年09月12日:公司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收到过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12月27日:新亚制程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要求详细披露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截至2022年8月31日,新亚制程仍有6.26亿元被占用资金尚未收回。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徐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决定立案。
2024年01月1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公司在2022年10月8日通过支付保理业务款项的方式对外转出26,642万元,资金经划转,最终用于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徐琦及其关联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相关款项2022年底转回 。2023年1 月,新亚制程以同样方式转出被占用资金,涉及本金27,.3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截至2023年3月底,所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公司未能恰当计量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866.62万元、858.48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0.83%、50.54%,使得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2024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涉及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的事项。
2024年11月12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
2024年11月13日:公司股票复牌,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新亚”。
投资者须知虚假陈述简而言之就是上市公司存在造假行为,如:1.该披露的信息不发布。2.该发布的信息不及时发布。3.发布虚假的、有误导性的信息,体现为虚增利润等。4.内幕交易。5.操纵市场。
2023年04月28日至2024年01月10日(含)期间有买入且在2024年01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材料准备
对账单。联系券商或开户证券营业部,打印加盖印章的证券交易对账单(首次买入该证券至今)。
主体证件材料。账户信息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行索赔确认,我们将初步判断您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计算索赔金额。
注意事项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会赔付损失。
纯风险代理。
索赔提示
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未索赔丧失胜诉权。
关于我们
灼实法律咨询提供证券纠纷及公司治理法律服务,包括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公司股权架构设计、公司治理纠纷、商业合同纠纷等。团队成员曾参与办理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康得新财务造假案、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恒康医疗大股东操纵市场案、乐视网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大智慧股东代位诉讼等大量证券类纠纷案件,曾为方正科技、神马股份、罗平锌电等案件向法院出具相关损失核定意见并被法院作为定案依据。办理的康美药业案被评为2021年度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主策大智慧案件被提名2023年度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件、2022年证监会十大投保案件,参与开发证券虚假陈述损失核团队擅长处理公司类纠纷,包括公司控制权争夺、业绩对赌纠纷、投资类纠纷等。对客户的深层次需求把握精准,结合客户实际处境、灵活设计争议解决方案,协助客户达到诉讼目标。
秉承“客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对于客户交办的每一项事务,都做到尽心尽责,勤勉尽职,严格办案流程,注重风险控制,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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