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辰股份(688500)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慧辰股份违法事实如下:
2017年6月,慧辰股份收购信唐普华48%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股份参股的
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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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件
在2023年4月28日之前买入慧辰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索赔条件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进行诉讼维权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